10月13日下午,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云南技师学院砚山分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当庭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宣判后,被告人何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附近村民和学校师生共1300多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就非法持有枪支和爆炸物品的种类,根据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进行通俗易懂的讲解。王继武 摄
10月13日下午,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云南技师学院砚山分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当庭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宣判后,被告人何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附近村民和学校师生共1300多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就非法持有枪支和爆炸物品的种类,根据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进行通俗易懂的讲解。王继武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