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结伙,分工合作,摆摊设下抽奖骗局,以“中大奖”为诱饵钓走2万多元。昨日,导报记者从集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这伙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批准逮捕。
2016年8月29日17时许,市民刘先生路过集美区凤泉广场时,被一个路边摊位吸引,看到有好几个人都在抽奖,有人中奖退钱也拿到了手机,自己便也上前去试了三四次。
抽奖规则规定:“599元或699元抽奖一次,前后两次抽奖若抽到奖品不同,可退回之前缴纳的款项。”可是,刘先生每一次都是抽到价值699元的产品,于是刷卡结账后便不打算玩了。
但这时,边上的“托”又适时地抽中不同价格的奖品退钱,在“托”的怂恿下,刘先生又抽了多次,结果还是都抽到699元的产品,最后结账离开了。
随后,刘先生到附近ATM一查,发现卡内一共被刷走了2万多元,此时刘先生发觉自己被骗,连忙赶到摊位,但这伙人已经都逃离了现场。
当天,这伙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经查,刘先生前后抽奖14次,被骗人民币28689元,除部分现金外,他先后用POS机刷卡9笔,其中一笔嫌疑人故意多刷一个9,刷了6999元,还有一笔刷了1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