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停车不当撞死儿子 妻子状告保险公司获赔56万
温州苍南县一名男子停车时因操作不当撞死儿子,作为车辆所有人的妻子向保险公司索赔死亡赔偿金,被以“死者为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为由拒绝后诉至当地法院。10月18日记者从苍南县法院获悉,该案经该院金乡法庭审理,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1万元,保险公司上诉。经温州市中院调解,日前保险公司与原告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金56万。
去年12月底,章东(化名)驾车驶至苍南钱库镇一路段准备靠边临时停车,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向左前方冲出,撞上刚下车走到车前的妻儿,儿子小涛(化名)当场死亡,妻子张萍(化名)受伤。交警认定章东负事故全责。
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12.2万元的强制险、5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等,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有效。作为车辆所有人的张萍向保险公司索赔死亡赔偿金等计61万。
保险公司认为,死者系张萍儿子,即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属商业险责任免除范围,拒绝理赔。张萍诉至苍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