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办案法官驱车到百公里以外的莲花村姜某家,对其子女赡养案进行了督促履行。这是该院在司法改革中积极探索家事案件审判方式、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一次有益尝试。
姜某年过九旬,老伴儿已经去世,子女们在赡养老人问题上互相推诿,导致老人生活得不到有效照料,为此,姜某将七子女告到法院。一审判决后,子女以赡养费过高为由提起上诉。此案二审期间,办案法官考虑到老人及其子女年龄都比较大,且身患疾病,路途遥远,居住分散,决定以庭前调解方式审理案件。经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终于达成一致赡养协议。几天前,办案法官又驱车到当事人住所地现场监督履行赡养协议,子女承认了错误,老人也百感交集,一大家子人发自内心地感谢法院和法官。
近年来,吉林中院家事审判工作坚持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案结事了为指导思想,多措并举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付 广 赵跃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