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三明10月19日电(通讯员 郑世贤)“谢谢检察官,你们帮我解决了生活上的很大困难……”近日,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人家属林某到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接访大厅,从该院控申科科长手中接过5万元司法救助金后,紧紧拉着检察官的手,感激地说。
2015年4月陈某被重型货车撞成6级伤残,需要终身穿戴假肢,且配备假肢需要费用50余万元,经法院判决,汽车交强险赔付了部分费用,但剩余的20万元赔偿款,因货车车主经济困难,无力偿还,法院无法执行到位。陈某夫妇均无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平时靠打零工赚钱,还要赡养老人和孩子,生活本就困难,车祸使得陈某无法正常工作,更让这个贫困家庭雪上加霜。
该院控申科通过走访,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指派控申干警深入陈某所在的派出所、司法所、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核实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迅速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帮助被害人陈某争取到5万元的救助金,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
该院为了切实开展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从原来“坐着等”到如今“走着问”,不断拓宽群众司法救助渠道。该院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司法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搜集司法救助线索。深入到当事人家中调查,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帮助他们获取救助金。此外,该院还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平台,使群众可以通过电脑、手机来实现申请救助、上传资料、查询状态等功能,切实方便群众。
同时,该院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对司法救助的申请、审批、发放、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做了严格规定。及时组织公诉、侦监、民行等部门对受理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审查,从刑事、民事等角度出发,形成救助合力,在法律救援、资金救助等方面给予当事人最大的帮助,并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县政法委、财政局建立健全救助体系,尽量缩短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时间。
此外,该院注重将司法救助与化解矛盾结合起来,及时掌握好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注重对救助对象的心理疏导、精神抚慰、跟踪帮扶,将司法救助和沟通、交流、思想疏导等相结合,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努力化解救助对象的心里疙瘩,以合法、合理、和蔼的工作态度解决司法救助的难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自2015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救助资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