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10月19日消息(记者晁向荣)自2015年6月29日,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家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交通IC卡技术规范》发行全国交通一卡通的单位以来,已累计发行轨道交通一卡通票卡14万余张。已与省内的吉林、通化,国内的北京、天津、重庆、南京、石家庄、青岛、苏州等43座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初步实现了互联互通。
随着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加快落实《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 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截至2016年9月,全国已有250个城市向交通运输部提交了互联互通密钥申请,持一张票卡走遍全国各大城市即将成现实。
随着更多城市加入交通运输部全国互联互通平台,市民持长春轨道交通一卡通票卡可在互通城市自由乘坐地铁、公交、支付出租车费。全国公共交通互联互通平台的搭建,大大节省了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购票、验票和付费的时间,享受到统一的优惠政策,提高了公共交通服务的便利性和运行效率,对促进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升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划要求,未来交通一卡通还要进一步扩展餐饮、娱乐、购物、旅游、住宿、高速ETC、等跨领域、多行业的应用,真正做到一卡通用、一卡多用。
为更好地方便乘客购买长春轨道交通一卡通票卡,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各车站均提供售卡充值服务。售卡押金12元,卡片不可以异地充值,首次充值不低于50元,再次充值额须为50元的整数倍,卡内余额不得超过500元。由于一卡通票卡在全国公共交通领域通用,此卡为非实名制,卡丢失后不能挂失补办,请妥善保管。异地消费按当地票价政策执行,不可透支消费。持完好卡片(不影响二次发售)和有效证件可在发卡地客服中心办理退卡,退还卡内余额和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