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结合区(县)镇(乡)党委换届,市、区巡察,颍泉区加大了抽查核实结果运用力度,对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实行“凡提必核”。对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对核查中认定为“漏报”、“瞒报”的11种情形,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取消任用资格、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等处理。
今年以来,共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122人,其中拟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2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73人,对填报内容与抽查结果不一致的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潘书培 通讯员 叶陆苗 余波 方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