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2 星期六

鼓励公众参与食药监管 成都市民举报食药违法行为可获奖励

来源:人民网 编辑:张坷

记者今日从成都市食药监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审议通过的《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办法”)提高了举报奖励标准。同时,为进一步方便举报人领取奖励金,对不超过300元的小额奖励,举报人可选择电话充值的方式领取。

2015年10月1日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为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监管,成都市进一步加大了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力度。

据成都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中提高了奖励标准,即一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8%-12%给予奖励; 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奖励。二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8%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600元的,按600元奖励。三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4%给予奖励, 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奖励。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新办法中还新增了执法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移送司法机关后,奖励金即可发放,奖励的发放不受处罚决定最终执行情况的影响。增加了对于不超过300元(含300元)的小额奖励金的情形,举报人可选择以电话充值的方式领取。

为尽可能为公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和奖励金申领提供便利。成都市12331和12345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举报人还可通过微信、微博、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此外,为尽可能保护举报人安全,成都食药监局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严格保密。同时办理举报奖励受理、审核的工作人员泄漏相关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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