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慧莲
本报讯推进工会精准化帮扶工作,落实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措施,由市总工会组织的2017年度市本级困难职工申报工作昨天正式启动,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今年,市本级困难职工申请范围分为低保职工、低收入职工、意外致困职工三类。低保职工主要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为认定依据;低收入职工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虽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未获得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或者是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但由于待岗失业、疾病、伤残、子女教育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须有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有效证明,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意外致困职工主要是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患重大疾病长期治疗、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据介绍,困难职工根据“本人申请、逐级认定”的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核,同时建立“日常申报审批、动态管理,年终复审复核、分类帮扶”的制度。申请困难职工,申请人必须填写《湖州市区困难职工申请表》,申报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签字确认,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配合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此外,记者了解到,对不符合低保职工、低收入职工、意外致困职工这三类申请标准,但又因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可视情况认定为困难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