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不公证“能省好几万”,法律界人士表示公证费用有望继续下调
2016房产继承最新规定:早在2012年,本报就曾关注房产继承公证高收费的问题。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称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原“联合通知”不再执行。至此,实行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作废。昨日,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广州房产登记部门已根据最新规范落实服务,市民无需公证也可办理继承房产过户。
与此同时,市民更为关注的恐怕还是,这是否意味着能省下一大笔公证费呢?对此,广东省公证行业协会解读称,房产登记事项中公证服务并非彻底取消,而只是由原来的必须办理项变为可选择项。法律界人士也认为,房产继承通过公证程序,会更有法律效力,得到保障。
1 公证变成可选项? 房产交易中心可办继承转移
原“联合通知”中提到,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及其他契约材料。该通知被废止后,一般情况下的房产登记强制公证即告取消。这也意味着,公证不再是必经程序,除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外,市民还可选择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不动产的继承转移。
记者从广州房产交易登记中心了解到,办理继承过户的市民可自由选择公证与否。对于不持公证书的市民,登记中心会根据国土部最新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简称操作规范)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必要的材料,并对材料进行检验,符合办理条件的即予以受理。同时对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据悉,操作规范于今年5月底印发,对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各类登记的审核要点和登记资料的管理等进行全面细化规范。而具体针对广州市的不动产登记规则还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