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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今《方案》对外发布已近一年,各地实施情况如何?科技成果转化的难题开了哪些“药方”?哪些前沿科技未来将走入我们的生活?对此进行了梳理。
多地落实科技体制改革“施工图”
《方案》提出了10个方面、32项改革举措以及143项政策措施,突出内容的涵盖性、制度的可持续性、措施的针对性,被认为是一张脉络清晰、操作有序的“施工图”。
梳理发现,自《方案》印发后,多地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行了部署、实施。河北、云南等地出台了实施方案或意见;北京、内蒙古、山西、山东、贵州,四川、江苏、湖北、浙江、青海、黑龙江等地以学习、调研、座谈会、培训班等不同形式深入推进《方案》实施。
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实施中,不少地方还提出一些具体领域的目标及时间表。河北提出,2017年逐渐实现与京津创新券相互衔接、统筹使用,将在2017年前落实科研事业单位在编制管理、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
2月1日15时29分,中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丙运载火箭(及远征一号上面级)成功发射第21颗北斗导航卫星。
浙江提出,建立健全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力争到2020年集聚10万人才创业,形成1万家新创企业;2016年教育培训等人力资本投资要超过2100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创业风险等投资要超过1000亿元。
黑龙江提出,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2.2%,政府科技经费增长幅度持续高于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速,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