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1 星期五

青海首次远程视频审减刑案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坷

本报西宁10月20日电 记者韩萍 通讯员袁有玮 10月19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3起减刑案件,并在网上当庭宣判。据悉,这是《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审理案件指导性操作规程(试行)》自6月1日施行以来,青海法院首次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减刑案件,也是首次由监狱司法警察承担罪犯法庭押解和维护法庭秩序任务。

法庭现场设在青海高院数字法庭,远程现场设在青海省东川监狱数字法庭。合议庭法官在法庭现场坐堂审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法庭现场出庭发表法律监督意见;罪犯任某某、叶某某、张某某被带至远程现场接受审判,青海省东川监狱工作人员在远程现场发表减刑意见。庭审记录、证据展示在线上进行。

据了解,近年来,青海高院努力加强信息化与审判执行工作的融合,强力推进全省法院网上办案工作,投入巨额资金加速信息化设施设备建设。全省57个法院均建立了能够基本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的数字法庭,在全省7个监狱部署了数字法庭设施设备,在全省25个看守所建设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具备了在省内法院间及法院与看守所、监狱间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条件。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审理案件指导性操作规程(试行)》规定,远程视频方式可适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的提讯、询问、调解和庭审等诉讼活动。远程审理案件笔录由书记员传输至远程法庭,由远程司法警察在信息技术人员的协助下交由当事人等远程法庭应当签字的人审核、签字确认。

青海高院有关负责人说,开展远程视频方式审理案件,旨在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有效减轻人民法院办案成本和当事人诉讼成本,解决刑事案件中押解被告人的安全隐患,方便法官审案、检察机关出庭和当事人诉讼,受到法官、检察官和当事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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