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5 星期日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来源:央广网 编辑:吴海东

央广网北京10月22日消息(记者侯艳 晁向荣)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即将召开的六中全会将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四种形态”去年提出,经过了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一年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结合实际对此都做了哪些积极探索?取得了怎样的成效?16-10-22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2015年7月,吉林某市副市长王某被群众举报,在与当地纪检机关谈话时他主动交代了自己因女儿结婚公车私用、无偿使用劳务的违纪事实,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王某:通过这个事,对于我来说,是心灵的一种震撼,非常的愧疚,非常的懊悔,在一些小事上如果不注意,真容易酿成大祸。感谢组织及时找我谈话,及时指出了这个问题,在纪律和规矩面前没有小事。

实践“四种形态”,不是简单地审查干部、处理干部,而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预防在前,让干部“脸红一阵子,受益一辈子”。吉林省纪委第七监察室副主任田崇杰深切地感受到,正是这种“严管厚爱”让很多领导干部对党组织的态度有了很大的变化。

田崇杰:现在很多干部把接受谈话函询作为对组织说明情况,澄清是非,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的一个机会,来了之后能跟组织讲真话了,讲实话讲心里话。

为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吉林省纪委在去年约谈地市一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对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及新任职市(州)党委书记127人进行约谈。

吉林省纪委常委孙继光:就今年1到9月份,全省开展谈话函询1226件次,同比增长6.6倍。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是8025件次,同比下降了33.1%,这就从某种意义上能够说明,实践四种形态见到的效果。

在“四种形态”的运用中,如何实现不同形态的相互转化,如何把握好不同形态的适用尺度,是各级纪检机关在实践中遇到的共同问题。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组积极实践探索,对于在谈话函询中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转入初核和立案,发现隐瞒欺骗组织、不如实说清问题的加重处理。

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组第一纪检室主任张东升:在实践中我们注意要依纪依规对“四种形态”进行转换,同时,我们把被审查对象的态度、是否对组织忠诚老实纳入处理的重要参考,另外还要正确把握问题的大小和性质的严重程度。

据中纪委提供的数据,截至今年8月,全国纪检机关谈话函询10万件次,比“四种形态”提出前一年增长234%。轻处分和组织处理、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移送司法机关数量分别占处理人数的77.9%、19.5%、2.6%。在政策的感召下,一些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放下包袱,主动向纪检机关交代问题,上半年有2.9万人,是去年全年的5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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