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罗春花)“要不是党和政府政策好,我不可能住上新房。现在再也不用担心雨天房子漏水了。”昨日,长汀县河田镇余地村残疾人廖马腾感激地说。
廖马腾告诉记者,他与80多岁的老母亲原先住在低矮潮湿的土坯房里,去年,在县残联和当地政府的关心下,他家被列入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帮扶对象,建起了一层砖混结构新房。
为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住、住危房”问题,2014年11月以来,我市在新罗、上杭等6个县(市、区),采取“当地募集、当地使用”办法,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永定已先期开展),将其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并列入“红土助残”项目,至今年9月25日,6个县(市、区)共募集善款1670万元,全市已有60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享受补助,建造新房。
根据实施方案,受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应属当地农村户口,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每户标准为60—80平方米,独身残疾人每户标准为40平方米左右,原则上以砖瓦房或混凝土平顶房为主,每户补助3万元以上。
近日,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省残联领导到我市,就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