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暑假来临,因家长对放假孩子的监护不到位,引发的事故官司越来越多。江苏高院近日公布了一起由7岁放假男童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看似离奇,其实在我们生活中屡见不鲜,应当引起家长朋友们的重视。
事故是这样发生的:7岁男童小余放假乘舅舅车时,舅舅将车子停靠路边下车办事,将小余一个人扔在车后排座上。舅舅离开不到5分钟,小余自行打开车门时,车门不慎与路边行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导致电瓶车乘客倒地受伤严重。
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时,因车载人电瓶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但是7岁的小余仍旧逃不开承担主要责任。由于小余不是机动车的驾驶员,对于本起事故中伤者的损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予以理赔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部分可以免赔,而相应的责任需要小余的监护人来承担。
在法院的调解下,伤者考虑到小余的家长经济困难,让步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小余家人也支付了一万多元的赔偿款。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暑假期间,家长在驾车带儿童出行时,家长对儿童一定要尽到必要的监护责任,不能让儿童做擅自开车门这样危险的举动,如果下车办事,尽量将儿童带在身边。如果实在不方便,短时间离开车辆,就要利用好现在大多数车辆都有的儿童锁这个功能,上锁后后排车门只能由人从外面打开,很好地防止了这类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