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周斌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自2015年11月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今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3247人。其中,广东、福建、浙江、江苏批捕人数均超过千人。近期,最高检正在组织各地尽快依法提起公诉一批重特大案件。
今年5月,最高检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确保打击实效。近期又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再次对各地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据悉,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犯罪案件过程中,要求及时报告、准确研判、应急反应、专人办理、快捕快诉、快速办理指定管辖,确保打击力度、确保案件质量。如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4·13”跨境电信诈骗案,对涉案的50名台湾籍犯罪嫌疑人、66名大陆籍犯罪嫌疑人依法快捕快诉。山东徐玉玉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今年5月,最高检派员与公安部工作组共同赴老挝等地开展境外执法合作,并实地调研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证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