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妨害公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这起影响恶劣的暴力抗法事件,至此终于告一段落。
纠集他人暴力抗法打伤五名执法人员
出现在法庭上的,眼睛看着前方,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今年45岁的他是济南本地人,小学文化。“他认为这是打架斗殴,没想到判这么重,”的辩护人杨统河表示。经法庭审理查明,所做的事情,远非打架斗殴这么简单。去年9月9日14时许,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韩道汶、陈伟、张超、陈培栋会同记者,分乘司机徐茂堂、徐志刚驾驶的桑塔纳轿车及济南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的雪佛兰轿车,来到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大庙屯村附近一渣土场,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督查暗访、拍摄取证。在执行职务时,遭遇被告人阻拦,在执法人员两次主动出示执法证的情况下,对执法人员进行谩骂,并欲抢夺记者摄像机,与执法人员发生纠纷。
随后,通过手机、对讲机纠集王凤雷、刘扬等人(均另案处理)来到现场阻止执法人员离开,并对执法人员进行殴打,对执法人员乘坐的雪佛兰牌轿车进行打砸,致韩道汶、陈伟、张超、陈培栋、徐志刚受伤,轿车受损。
后经鉴定,被害人陈伟头面部及肢体部、陈培栋体表、韩道汶体表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张超头部、徐志刚左前臂损伤程度均构不成轻微伤;雪佛兰牌轿车车辆直接损失为4078元。徐茂堂自愿不申请伤情鉴定。
“犯下事”的虽然当时扬长而去,但第二天便被公安人员在济南市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处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