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6 星期六

韶山:三大举措强化环境保护职责职能

来源:中国网 编辑:张坷

中国网湖南讯 韶山属于旅游城市,工业污染比重不大,但农业面源污染和居民生活污染较为严重,做好韶山市环境保护工作,迫切需要凝聚社会共识,团结各级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要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该市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常态,建立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遏制生态恶化、改善环境质量的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和其他社会各方面,收效良好。总体来看,主要落实了以下三项举措。

一是健全完善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市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任副总召集人,该市政府办、环保局等20多个部门组成的环保联席会议制度逐渐成熟,“周碰头、旬调度、月督查”工作机制得到坚持和完善,各相关部门联动推进,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强化。环保联席会议制度的健全完善,有力地保障了区域联防联控落到实处,为环保统一规划、联动应急、联合监测、信息共享提供了平台,为政府统筹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融合绿色 发展、构建生态文明夯实了物质基础。

二是出台了责任规定和追究办法。制定实施《韶山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市、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市直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明确,对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精神也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整套环境保护问责制度。这一办法的实施,为进一步强化了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把生态环保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埋下了伏笔。

三是明确年度环保具体工作任务。下发《韶山市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将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将各乡镇、各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考评,落实奖惩。对环保重点工作滞后的单位,市政府专门下发交办函进行督办,确保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环保重点工作落实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严重后果的,实行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责任。

环境保护三大举措的实施,有利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形成,为韶山市“健全生态环境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生态环境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进“生态靓市”发展战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迈出了坚定步伐。 (黎青松 通讯员 唐丹 )

闽ICP备11004081号-2 邮箱:200822659@qq.com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