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记者李万祥)一组数据令人触目惊心:自2004年至2011年,平均每天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少则170多,多则270多。尽管2012年最严交规施行后,平均每小时仍高达2.4起,每天仍有160人死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纠纷在所难免。
10月24日,由法律出版社、元甲律师事务所举办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创新研讨会暨《中国交通事故律师办案指引》新书发布会在法律出版社举行。
“从事交通事故法律服务领域的律师相对比较年轻,因此存在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比如,少算、漏算交通事故赔偿款,缺乏细致耐心的系统研究等。”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维领说,让更多从事交通事故法律服务领域的律师采用元甲独创的交通事故案件常用的标准化文书,这是此书的核心价值所在。他在交通事故法律服务领域创新不断,基于创新之上,他又另辟蹊径,在律师行业开始了对“公益之田”的深耕细作。
设公益救助基金——打造受害人友好型的救济体系
救助基金运行模式混乱,资金来源范围较窄,且过多依赖于从交强险中提取的资金;没有将车上乘客纳入救助范围;没有规定救助基金垫付的限额……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不少问题。
“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受害人在抢救期间的费用和家庭困难特殊家庭后续一次性经济补助,但还是无法切实满足受害人正常的医疗费用和生活保障,并且这些社会救助基金的申请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在中国法律出版社应用分社社长戴伟看来,有必要对各种救济形式予以完善,从而形成一个体系化的救济机制。
黄维领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交通事故公益救助基金制度在脑海中酝酿已久,而真正付诸实践是在今年8月。目前,交通事故公益救助基金的系统正在研发中,按照他的构想,这个系统将在与受害者经常接触的人群中推广,包括交警、医生、护士等。“这个系统和嘀嘀打车系统有些类似,当然也会有一些以积分形式体现的奖励机制。”
据介绍,交通事故公益救助基金将车上乘客纳入救助基金的救助范围,适当扩大救助基金的赔偿范围,并赋予请求权人一定的权利保障和相应的诉权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中国是人口大国也是交通事故大国,国以民为本,关键是要让老百姓遭受到交通事故时能够获得公平、及时的救济。交通事故领域的救济制度建设是一个民心工程,关键是研究如何打造受害人友好型的救济体系。
成立赔偿调解中心——为交通事故受害人代言
在黄维领的公益蓝图里,与交通事故公益救助基金相得益彰的另一种创新机制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中心的成立。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中心依托元甲常年举办的元甲交通事故赔偿与和解讲座,利用元甲多年对和解规律和经验的掌握,对接交警队、法院的调解工作,帮助受害人早日拿到赔偿款,实现为受害人代言的公益目的。
黄维领指出,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双方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理解和心态迥异。对于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来说,抱着自己有保险或者认为对方有错的心理,在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期间,不愿意通过协商等协调方式解决。在实际情况下,很少有肇事者自愿在交通事故处理前给付相应的费用,具体表现为一推了之,说自己是有保险的,有事找保险公司等,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特别是家庭经济状况本就一般的行人等)得不到及时的救治,甚至造成终身遗憾。
戴伟认为,交通事故先行给付部分救治费用的法律规定在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虽然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就是以人为本规范出台的救治费用,但保险公司在未取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前,大多数也不愿意先行给付一定的救治费用。
李奋飞则从法院作为的角度建议,法院应当充分发挥交警部门的能动性,通过行政调解的积极作用化解大部分案件,使大部分案件在诉前能找到出口,解决目前的困境。
从最初每月一期的元甲和解鉴定专场,到如今的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中心,这种不断更新的创新举措,正如黄维领对自身的高要求,他坦言,采访前刚从欧洲考察回来,此次欧洲行他参观了几家知名律所,这些律所的创新做法或许又为他下一步创新理念的提出与实践奠定了基础。
积分制管理、营销自动化——智慧服务有趣又好玩
近年来,元甲模式似乎成为了交通事故法律服务领域创新的代名词。在交通事故法律服务专业化的道路上,黄维领走得越来越自如,兼顾创新和公益的同时,不忘内部管理机制的创新。由于律所的特殊架构,律所管理难题令很多律所负责人头疼,也常常会有由于某些管理漏洞而广为诟病的情形出现。
作为律所的管理者,继利用公司化的方式管理律所、法律业务流程化之后,从今年4月开始,元甲开始实行积分制的管理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将律所内部的工作事务“分值化”,做完一项工作便对应相应的分值,利用表格方式开始人为记分,奖惩机制当然成为必选项,按照周、月、年不同的周期,对得分最高和最低的员工分别进行奖惩。
“优秀员工可以提出自己想要得到奖品的建议,如果合理,我们就会尽量满足;而惩罚制度也是温情地‘花样百出’。”黄维领也觉得“这样的措施很好玩”。
这样激励员工的管理方式似乎成为了元甲的一大乐趣,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除了作为一种增添笑料的调剂之外,黄维领认为这种方式也可以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从7月开始,元甲开始利用大数据系统化统计分值的方式替代人工方式,黄维领对目前的试行结果基本满意。
交通事故法律服务领域的法律咨询难免琐碎,当事人在身心受到创伤时,思路也难免有些混乱,黄维领的大数据思维令他创设性地想到了“营销自动化”。“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咨询律师时对于该问些什么往往不够明晰,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解答的低质量和不完全。我就想怎样能够既节省时间,又不过多占用被咨询律师的精力,提高办案效率。”黄维领说。
“营销自动化”的提出规避了以上存在的解答低质量和不完全的问题。
黄维领认为:“‘营销自动化’其实就是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将交通事故法律服务中当事人可能会问到的问题进行了预设,系统中相应的回答完全基于元甲优秀办案律师的实战经验而给出。”
在竞争激烈的当下,创新成为普遍口号的同时,真正能够践行的人或许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多,而黄维领在坚持将创新付诸实践的同时,还怀有一份公益之心,他笑言:“公益的内核是共享,共享经济是我坚持和践行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