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6 星期六

阜南检察诉住建局一审胜诉

来源:新华网 编辑:吴海东

本报北京10月25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检察院诉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行使职权行政公益诉讼案近日一审宣判。阜南县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被告县住建局将鹿城镇苗寺村代庄南侧农用地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使用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被告在2018年12月31日前对涉案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修复区域生态环境。这是试点工作以来,安徽省首例公开审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因机构改革,阜南县原建设委员会、原市容管理局、住建局先后是负责县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行政机关。阜南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自2000年以来,在未办理规划立项、用地审批、环境评价等法定手续的情况下,上述单位将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苗寺村代庄南侧56.8亩农用地违法指定为生活垃圾填埋场,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

2016年4月,阜南县检察院向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纠正违法行为并采取环境补救措施。该局虽函复检察机关称已采取相关整改措施,但仍继续使用该填埋场堆放生活垃圾,亦未对填埋场造成的环境污染采取技术性防护治理措施。鉴于县住建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一个月内,未依法纠正违法行为,未对环境损害采取实质性补救措施,阜南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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