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谭欣妮通讯员杨长平)先撞电动车,后撞出租车,赔了上万元不说,还得经受牢狱之灾,24岁的年轻司机小陈(化名)为酒驾付出的代价可不小。近日,该案在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小陈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今年4月26日凌晨4时50分,醉醺醺的小陈不顾朋友的劝阻,从聚会的地方开车回家。行至湖滨东路南湖公园路段时,他不小心撞上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后者当即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小陈害怕得一下子清醒了,但他不敢下车查看,反而加大马力开车逃走。
朝前开了一段路,小陈又有点不放心,担心刚才的事故太严重,万一电动车驾驶员需要送医院可怎么办?他左思右想,还是掉头又开了回去。然而在折返途中,小陈又追尾了一辆出租车,对方的后备箱被撞得不轻。正当双方拉扯理论时,警方也接到报警赶到现场,一次性处理了两起事故。
经鉴定,小陈的血液酒精浓度高达133.87mg/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被撞的电动车驾驶员有轻微骨折,连同他的住院费和出租车修理费在内,小陈一共赔了二人1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