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7 星期日

大检察官推荐|天津滨海新区:天津自贸“新力量”

来源:新华网 编辑:吴海东

大检察官推荐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自贸“新力量”

二级大检察官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世平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立,是实现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2015年8月,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天津市滨海新区检察院组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驻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室”。今年6月1日,该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

驻自贸试验区检察室针对自贸区特点,深入调查研究,找准检察机关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自贸区的建设提供更加“自由便捷高效”的法治保障。

抓主动,服务自贸理念新。截至今年上半年,天津自贸区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833家。大量外资企业的进驻,给自贸区检察室的各项工作增添了浓重的“域外”色彩。为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检察室着力打造多形式、多层次、多语种的控告申诉平台,推行定点接访、预约接访、巡回接访、联合接访等制度,针对自贸区涉外来访,检察室采取电话、面谈、信件、网络、微信、微博等多渠道方式受理群众的控告申诉,积极推行无障碍接访制度,对来访人员本着“有理推定”的原则热情接待,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贸区内主体行使控告申诉权。

用技术,预防侦查手段新。天津自贸区三大片区面积大,辐射广,给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和侦查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自贸区检察室配备了远程接访、远程侦查指挥系统,电子证据采集、分析等设备,在协助案件办理过程中,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为更高效地履行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同时,自贸区检察室与自贸区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了情报通报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形成了渠道畅通、信息共享、快速高效的工作机制。在案件的处理上,充分利用安全网络平台及时通报案情、发布相关协作请求等。

堵漏洞,检察监督模式新。天津自贸区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模式,依据“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投资管理模式,将事先审批制度改变为“事前备案,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积极扩大投资开放,为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提供便利条件。自贸区检察室对“负面清单”规定范围进行深入剖析,深入行政机关进行调研,在确定司法红线的基础上,联合各行政部门制定相应预防方案,为区内投资企业提供长期的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开通网络查询平台,利用技术手段,实现域外查询功能,使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了解自贸区各项法律规定,为自贸区投资企业筑起一道坚固防火墙。

强素质,检察队伍面貌新。天津市滨海新区检察院积极为自贸区检察室配备具备一定民商事法学、国际法学专业背景,多种语言能力的国际化、专业化的检察人才,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学习研修活动,着力打造一支精通刑事、民商事法律、熟悉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掌握自贸运行机制与特点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同时,通过建立专业人才智囊团,聘请国际商贸、金融、航运、知识产权等专业人才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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