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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金水河客户端记者 高长岭
10月26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当天起,我省各地全部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按时完成了省政府“10月底前所有市县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要求。
据介绍,10月26日,南召县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我省所有市县全部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蔡辉说,我省具有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资格的机构共有130家,覆盖了全省所有市县。由于一些市与所辖区合并发证,所以全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数量与行政区总数并不一致。
今年3月16日,许昌县发出我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当天,省政府在许昌市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我省今年10月底前所有市县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2月底前完成登记资料移交和土地登记资料整理工作。
蔡辉说,我省所有市县全部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是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节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一年多来,我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相继成立,各部门主动配合,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紧密协作,移交相关基础资料,为我省按时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发放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持。但目前还有一些地方存在着资料移交不彻底、基础数据库不完善、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有可能影响不动产权证书内容的完整性和发证的连续性,这些问题需要各地认真对待,努力解决,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据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非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而是将原来分散的不动产权利登记统一起来,形成统一的不动产权利登记体系。省政府曾要求,如果暂时不能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旧的证书就不能停发。今后,我省各地都具备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原来的各种不动产证书将停止发放,但老证不更换也一样拥有法律效力,只有重新登记时,才会换成新的统一格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因此大家没有必要“扎堆”更换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