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8 星期三

11月1日起,我市“网约车”管理新政将实施

来源:漳州新闻网 编辑:颜学辉

☉记者郑来珍

10月26日,记者从漳州市运输管理局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我市出台并发布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两份文件(征求意见稿)。11月1日起,这两份文件将正式实施。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许可等问题,文件给予了明确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

文件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

其中,公司需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设立法人机构;省内法人机构所在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的,应当在服务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外,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设立应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其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为漳州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期限为5年。

网约车:严禁巡游揽客

针对“网约车”车辆,此次发布的文件明确规定,其应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标准在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燃油车辆购置价格应高于本市现有巡游车主流车型平均市场价格30%以上(车身价格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除外;车辆车龄自首次挂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3年(含3年);车辆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及应急报警装置;不得违反规定喷涂与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相似颜色,以及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等。

同时,网约车实行一车一平台,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严禁巡游揽客。

驾驶员: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文件指出,网约车驾驶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在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没有犯罪记录和不良记录,取得本地户籍或本地居住证半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

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细则》旨在“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模式”。今后我市将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网约车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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