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8 星期三

武平县检察院成功避免一起错案

来源:闽西新闻网 编辑:颜学辉

□ 通讯员 王汉忠 钟福寿

“检察官能在一份笔录和一次电话交谈中判断出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真让我们佩服”。近日,武平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到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摩托车被盗案撤回起诉意见时,对从细微处洞察疑虑,从而避免一起错案的钟检察官深表敬意地说。

事情还得从一件普通的交警查扣违章摩托车事件说起。今年5月17日,武平县交警城区中队辅警邓某彬等人在执勤中,查扣了张某生的一辆违章两轮摩托车,次日上午,张某生找到邓某彬,要求归还被查扣的摩托车,邓告知要提供该车的行驶证和合格证才能处理,张某生拒绝提供,并对邓说,你不还我摩托车,我就把你的摩托车骑走。当天下午邓某彬果真发现自己停放在交警大队门口的摩托车被盗。经武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于同月20日将张某生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邓某彬被盗的摩托车,随后公安机关对张某生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后经评估鉴定,张某生所盗摩托车价值4425元。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细心的承办检察官却在这看似普通的盗窃案中发现了两处令人难以置信的疑点:一是从表面看,卷中各种证据来源合法、有效,证据之间也能相互印证,形成锁链,案件足以认定;但细看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当天上午犯罪嫌疑人去找交警要求归还其被查扣的摩托车,当被告知要提供行驶证、合格证才能处理时,还直接对经办人员说:“我没有证件,今天你不把我的摩托车拿出来,我就把你的摩托车骑走”。然后又在光天化日之下,毫无掩饰地在县交警大队门口的监控下,就用自己的摩托车钥匙打开(碰巧)失主的摩托车电瓶锁而将该车盗走,这不是直接告诉公安机关是他偷的摩托车吗?这太不符合一般正常人的行为了。二是检察官电话通知犯罪嫌疑人张某生前来接受询问时,他明明在家却一会儿说自己外出打工了不在家,让公安人员通知他,又说要办案人员到他家里找他,要他到检察院接受询问不可能,这也不是一般正常人所能说的话。

由此,承办检察官隐约觉得这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为确保案件质量,预防错诉,遂列出详尽的补充侦查提纲,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补充侦查,同时建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理鉴定。公安机关按补充侦查提纲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仅有过三次因精神病而住院治疗的病史记录,且经厦门市仙岳医院司法鉴定,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症精神病,作案时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为此,公安机关根据新取得的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申请撤回了起诉意见,从而避免了一起错诉案件的发生。

闽ICP备11004081号-2 邮箱:200822659@qq.com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