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贾彩荣(右一)等7人因集资诈骗7000多万元在市二中院受审。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女老板贾彩荣成立P2P公司,谎称能达到10%至15%的高收益,通过在超市发放宣传材料等宣传,非法吸收240余人资金共计7700余万元,致使被害人实际损失共计5500余万元。昨天上午,贾彩荣被控集资诈骗罪在市二中院受审,其女儿以及另5名员工则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一同接受审判。
女老板
被控非法集资7700万
据指控,贾彩荣于2013年12月至2015年5月间,以北京百富金汇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百富金汇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义,通过虚构债权转让、成立合伙企业吸收有限合伙人等事实,采取签订《债权转让及受让协议》等形式,通过郎永涛、周琳等人,以在超市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客户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的方式给付高额回报,非法吸收240余人资金共计7700余万元。截至案发,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共计5500余万元。
“我刚介入这个行业,只懂表面现象,是郎永涛说服我做这项业务的。”56岁的贾彩荣一开口就将责任推到公司市场部总监郎永涛身上。她说,其在超市遇到了郎永涛在发传单,他当时在另一家公司做P2P,即民间借贷业务。此后,因郎永涛提出自己懂行,可以帮她操作P2P业务,于是她成立了两家公司。
贾彩荣说,其公司对外宣称年回报率为10%至15%。而公司出具给投资人的债权列表中的各个债务人身份信息全部都是她虚构的。“我不是有意虚构,我刚介入这个行业,没有深入了解,这是我最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