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 李玉麟 崔逾瑜 通讯员 陈泉霖
“这个政策好呀,就像养了一个亲儿子!”25日,说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保康县城关镇土门村三组村民许安英竖起大拇指。
2015年3月初,因建设中国有机谷农产品展示中心项目,许安英一家的4.51亩土地被县政府以4.48万元/亩征用。
67岁的许安英和69岁的丈夫宋永根不用交一分钱,就领到养老保险金。
许安英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每月有479元养老保险金,老伴有501元,一年下来,老两口就有1.226万元。如果全家4.51亩土地种植玉米的话,按照目前的收购价1.40元/公斤算,一年满打满算也不足5000元。
在保康县,像许安英、宋永根夫妇一样,享受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还有很多。
2007年开始,保康县按照国家出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办法,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参保。经过三五年运行后,被征地农民渐渐尝到甜头,开始主动参保。“被动变主动,大家经常电话咨询政策。”保康县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局工作人员吕旭刚说。
“十年来,我们一直在坚持执行‘先保后征’的制度。”保康农保局局长王建永说。由于“先保后征”一直在延续,被征地农民已经打心眼认可和接受这个政策。所以,在新政策与老政策衔接时,保康没有出现什么纠纷。
统计数据显示,10年来,保康县共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手续5852人,其中老政策参保5570人,新政策参保282人,共收取社会保险基金1.12亿元;为2995名参保对象发放了社会保障待遇,每月发放基金135万元,共发放待遇6532万元,有效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