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 李玉麟 崔逾瑜 通讯员 宋欣然
20日上午,武汉市蔡甸区63岁的付云香在武汉市蔡甸区杨湾小区里正带着小孙子玩。十多年来,她家的4亩多水稻和棉花地在蔡甸区城市建设中被陆续征用。她指着小区门口的“古月餐厅”说:“我家原来就在这里。”
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付云香何以为继?她又如何能安心地颐养天年、抚孙弄儿?
杨湾小区所属宋湾村村党支部书记余加利介绍,几轮土地被征后,宋湾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08亩。除了按政策每月领取22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市里发放补助养老金200元外,村集体还发放生活补贴200元。这样一来,付云香每月加起来有625元,算上老伴,全家就有1250元的稳定收入。
多年来,蔡甸,吸引了不少大体量的项目建地,征地范围也在扩大。“1998年建京珠高速时,被征地农民只是被纳了低保,60岁以上60元/月。”红庙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徐国林说。
徐国林还有另一个身份:被征地农民。红庙村所属的凤凰山办事处在省市养老金的基础上,每月额外贴补280元,总共是680元。
付云香、徐国林都是2015年新政实施前的老被征地农民。新政实施后,他们也曾心里发慌,担心“游离”在政策之外。
但是很快,他们发现,这是多余的。“对于老被征地农民,政府都认账,年龄到一个、补一个。”据蔡甸区农保局局长陈俊介绍,目前,该区已启动对老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资格认定工作,初步确定63373人。今年底,身份核对完成后,满60岁的老被征地农民就可以参照新政领取养老金。“待身份认定后,我们老被征地农民就可以拿到930元了!”徐国林期待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