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递百件“大麻包裹” 收到11万元“反恐罚单”
■记者 程明
福州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日前,福州某快递公司未执行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寄递实名制、100%X光机安检制度,致使藏匿毒品的包裹顺利流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福州市反恐办将该案件移交给快递主管部门,由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治安清查整治百日会战期间,福州市公安局加大了对物流投递等行业、场所的检查力度。市反恐办根据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提供的线索,发现福州某快递公司不仅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也未对邮寄物品执行开箱验视,致使100余件藏匿有违禁品大麻的包裹得以流通。市反恐办将情况函告该快递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福州市邮政管理局。
市邮政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经核实,于10月8日依法对该快递公司处以1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并对公司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乔某、网点直接责任人赵某分别处以5000元、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
据了解,《反恐怖主义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全市开展16轮次的涉恐隐患梳理摸排,5个单位被开出“反恐罚单”。8月永泰一家A级客运站因未对进站旅客及携带物品进行安检,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处罚,分管安全的主管人员被罚款3000元,直接责任人被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