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28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带领的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商洛市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洛南、山阳、丹凤、商州四县区,对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和单位进行实地现场检查。同时派出暗访组对丹凤县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了暗访。在山阳县鑫发牧业公司与当地人大代表和群众进行座谈,在商洛市召开座谈会,听取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询问。
吴前进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视抓好采矿、采石、采砂等行业环境问题的监管,加强汉丹江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保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严格执法监督,把史上最严环保法落到实处,绝不能心存侥幸、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要深入进行法治宣传,推进政府履责、公民知法、企业守法。 (记者 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