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首批“双创”公司债“16德品债”和“16龙腾01”在上交所成功挂牌转让。这标志着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的试点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双创”公司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业务和项目。
上述负责人透露,今后,对于“双创”公司债,除满足现行公司债发行规定和审核要求外,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作创新创业方面的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提示。
他介绍,下一步,将根据证监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筛选、储备,完善专门审核机制,并配合证监会做好债转股实施细则、创投公司发债标准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规则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加快实现“双创”公司债的试点转常规工作。(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