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民用航空局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用航空法律制度,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严禁在航空器内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吸烟,强占座位、行李架,堵塞、强占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等行为。如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将处5万元以内罚款。而此前罚金规定仅为500元至1万元
民航法于1996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该法修订主要围绕完善民航业发展机制、加强航空安全管理、放松经济性管制、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通用航空发展、运输凭证现代化、修改运输责任制度等方面,对78个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关乎公众利益,是民用航空活动正常秩序的重要保障。征求意见稿专门增加了民用航空安全保卫一章,共10条,明确了安全保卫 工作原则、机构职责、安全检查、安全保卫方案、非法干扰行为等原则性内容。征求意见稿规定,空中警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制止航空 器内威胁民用航空飞行安全和秩序的行为,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安检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有权对旅客、行李、货物和邮件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