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干部因为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被通报!
惠安辋川镇玉围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建泉
挪用扶贫资金、隐匿村集体资金
陈建泉擅自将扶贫助学捐资款1.6万元挪用于村委会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弄虚作假隐匿村集体土地补偿费3.7万元用于建设玉围村宗族祠堂。
惠安县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泉港涂岭镇下炉村村委会原主任王必龙、原副主任刘明金
非法占有社会抚养费
王必龙、刘明金代收村民社会抚养费时,未及时将所收款项存入村账户,长期违规占有社会抚养费共计2万元。
涂岭镇党委分别给予王必龙、刘明金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丰泽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原副站长连崇波
违规收受财物
连崇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施工单位和建筑材料供应商款物共计31.95万元。
丰泽区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晋江市地方税务局磁灶分局科员曾华瑞
违规收受财物
曾华瑞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帮助纳税企业更改税费征收等方式,定期收取“好处费”,先后索取、收受多家企业款物共计16万元。
晋江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