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面积与林产品
在统计中,林业调查抓哟包括林地面积与林产品产量等主要指标。
林地食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徒弟及沿海生长红树的徒弟,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绿化林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林产品是指除经采伐、造材、集材的木材,还包括从树木上结取的其他产品,包括生漆、油桐籽、油茶籽、乌桕籽、棕片、松脂、竹笋片、核桃、板栗、紫胶等。
林业生产之热点指标
造林面积:指报告期内在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无立木林地、疏林地和退耕地等其他宜林地上通过人工措施形成或或恢复森林、林木、灌木林的过程。
人工造林:指在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无立木林地、疏林地和退耕地等其他宜林地上通过播种、植苗和分殖来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的技术措施。
飞播造林:是通过飞机播种,为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无立木林地、疏林地补充适量的种源,并辅以适当的人工措施,在自然力的作用下使其形成森林或灌草植被,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的技术措施。
封山育林面积:封山育林是对具有天然下种的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灌丛实施封禁,保护植物的自然繁殖生长,并辅以人工促进手段,促使恢复形成森林或灌草植被,以及对低质、低效有林地、灌木林地进行封禁,并辅以人工促进经营改造措施,以提高森林质量的一项技术措施。局提高扩:武林地和疏林地封育、有林地和灌木林地封育。封山育林面积指实际封禁的面积,包括当年新封山育林和理念封禁至本年尚未开放的面积。
育苗面积 指为造林和迹地更新培育苗木所实际利用的苗圃面积。包括新育苗面积、留床面积、移植面积三部分,以及用于育苗的临时性灌溉排水设施和苗床间步道的面积。不包括苗圃休闲地、固定性或永久灌溉排水设施和道路、建筑物等面积。育苗面积应全部实测。自1990年9月其,国家统计局与原林业部规定,营养杯、营养砖育苗可折算育苗面积,并规定育苗面积不包括死亡的育苗面积。
本年新育苗面积:指本年新播种、插条和移床的面积。
木材产量:指国有、集体和其他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精英的森林与林木以及农村居民个人所有的林木(不包括薪炭林)经过采伐、造材、集材,最终运至贮木场或指定调拨点,并经检尺、验收符合国家木材标准的木材数量。
林产品产值核算方法
(1)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目前采用以费用代替生长量计算产值,即按从事人造林木各项生产活动的成本计算。也就是说,先从林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下列六项资料:育苗面积、造林面积、零星植树株数、迹地更新面积、幼林抚育面积和成林抚育面积,然后分别乘以尚属各项生产活动的每亩成本求得(零星植树按每株成本计算)。林业生产中的其他费用,如造林前的调查设计费用和护林防火费用等,和林木生长的关系比较间接,不包括在内。
(2)木材、竹材采运产值:包括木材采运、竹材采运产值。指对林木和竹木的采伐,并将其运出山场至贮木场的生产活动。
(3)林产品产值:林产品是指从天然林和人工林地进行的、不需砍伐而取得的各种林木产品和其他野生林产品的采集活动。各种林产品的产值按产量乘以价格计算,不包括桑叶、茶叶、水果、食用菌、核桃、松子和板栗等坚果的产值,他们是属于种植业的产值。林产品的产量资料,可以从农林渔牧业统计调查制度中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