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至30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柱带领检查组在延安部分县区进行《环保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部分重点单位进行调查,实地察看防污治污情况,并听取贯彻落实《环保法》工作汇报。李金柱指出,新修订的《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当前,陕北地区依然面临自然生态保护、生产污染防治、生活污染防治三方面压力,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地要以推动环保法律贯彻落实为抓手,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让依法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要建立齐抓共管的机制,加快省上通报建设项目的分类处置,对存在环保和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治理。要坚持工程支撑,实施地表塌陷防治工程等,着力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环保难题,推动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记者 耿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