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0 星期五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 民事诉讼时效拟从满18周岁起算

来源:央广网 编辑:颜学辉

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案件的民事诉讼时效起算规则,拟作出重大调整。今天上午,民法总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审,草案二审稿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这相当于,如果儿童期遭遇了性侵害,那么即便当时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18周岁后仍可以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

今年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民法总则草案时,草案一审稿调整了诉讼时效,现行二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未成年性侵害案件也适用于该诉讼时效。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作修改情况的汇报时表示,有的全国人大代表、部门、社会公众也提出,受社会传统观念影响,不少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不愿、不敢公开寻求法律保护。受害人成年后自己寻求法律救济,却往往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了更好地保护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的利益,建议规定诉讼时效起算的特别规则。

据此,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记者 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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