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广州10月31日讯 从境外回来,不能携带水果、植物、海产品等禁止进境物。从广州检验检疫局获悉,广州今年前3季度从进境旅客中截获禁止进境物26.4吨,从中检出有害生物10594批,增幅均较为显著。
据了解,天河检验检疫局前3季度在天河广九直通车口岸共截获旅客禁止携带物4913.64kg,同比增加75.53%;截获有害生物1672批次,减少7.21%。广州机场检验检疫局前3季在白云机场口岸截获旅客禁止携带物21489.63kg,同比增长19.30%,检出有害生物8922批次,同比增长78.55%。两个口岸截获的禁止进境物多为苹果、香蕉、莲雾等水果,辣木籽、各种豆类等植物种子种苗,以及燕窝、干湿海参、干湿鲍鱼等海产品。
禁止进境物被截留后,由检验检疫部门移交地方卫生处理部门并监督作销毁处理。如旅客申请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为7天)退运,检验检疫部门将视疫情风险大小酌情作出是否同意退运。
201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维护国家安全的具体内容。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每年从旅客携带的禁止进境物中检出大量有害生物,如柑橘溃疡病菌、可可球二孢菌、桔小实蝇等。有害生物一旦传入我国,将对我国农林渔牧业造成严重危害,对我国生态平衡及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国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出入境商贸及旅游活动逐年增加,有害生物传入我国的风险也逐步增大。2015年起连续两年,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各口岸范围内开展了“绿蕾”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邮寄、携带进境种子种苗的行为。广州检验检疫部门也在不断加大对入境旅客携带物的查验监管力度,建立起“口岸旅检动植物检疫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在“人-机-犬”三位一体查验模式的基础上创新建立了“分类查验”模式,严厉防控国门安全。
检验检疫专家提醒广大民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动物产品如火腿香肠、冰鲜鱼类、鱼干、标本、燕窝等及各类水果、种子种苗禁止携带入境。如擅自携带入境被查获,检验检疫部门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另外,在入境前还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切勿携带名录中的禁止进境物。(岳俭宣、白寿清、王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