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万静
8月26日,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的一间会议室里,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2016年度第5次案审会在这里举行。这次审议的是一起企业名称登记争议。
申请人陈先生是做机械产品的,为新设立一家企业,今年上半年他向工商部门申请将“一带一路”作为企业名称,被工商部门驳回了。为此,陈先生向上海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明亮的会议室内很安静,长方形的会议桌边,七位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委员在认真地倾听着陈先生的陈述。这七位委员,除了两位来自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其余五位是高校教授、执业律师及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委员不局限在上海本地,七位委员之一的章剑生教授就来自浙江大学。
案审会的主持人,是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他向记者解释:“这个主持人工作就是主持整个案审会流程的,不是什么领导工作。我也只是此次案审会的一位委员参与审议,我的意见也只能算一票,复议的最终结果还是我们七位委员共同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即使我也不能决定最终的结果。”
据介绍,法制办负责人担任主持人并非常态。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社会较为关注的案件,上海市政府还尝试让非常任委员担任主持人。
作为申请人的陈先生陈述完之后,被申请人上海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也走进会议室,向七位委员陈述其不予核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接受委员们提问。
这些问题包括:《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法律属性和立法背景?将“一带一路”用作企业名称在全国的实际存在情况?“一带一路”的公共资源属性?工商部门的裁量权?等等。
据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赵德关处长介绍,上海市政府的复议案审制度实行调查权和审议权相分离。对具体审议以及案件如何处理,法制办不提出任何倾向性意见,完全交由案审会议决。最终投票表决产生复议结果。目前上海市复议委员会共有68名委员,其中常任委员13名,占总数19%;非常任委员55名,占81%。
记者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七位委员发表意见时,是法制办之外的五位委员先发言,最后才是法制办的委员发言。对此,赵德关处长解释,审议中委员完全平等,不会确定发言顺序。不过来自法制办的委员一般都自觉靠后发言,以充分听取非常任委员的意见。
案审会结束后,作为担任两届复议委员会的非常任委员,华东政法大学沈福俊教授告诉记者:“我的意见被充分尊重,不是来走过场的。每次案审会前,市法制办都会提前两周甚至更早就把案件的相关材料寄给我,除了表示尊重外,还是希望每位委员都能充分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的复议意见吧。”
赵德关处长介绍,并非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会上案审会审议,上会的都是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
以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为封闭的内部审理与报批模式。案审制似于法院“合议庭开庭”加“审委会讨论”相结合的审理方式,使得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维护权益与面上推进与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的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赵德关向记者介绍了一组数据。截至2015年年底,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先后召开25次案审会,对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等39起案件进行了审议。直接纠错率为28.9%,综合纠错率达47.4%,大大高于一般案件。
结合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上海市政府还在不断深化复议案审制度。如,明确申请人可以提请将自己的案件提交案审会审议,有权挑选一名委员参与案审会等等。
制图/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