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5 星期一

物业不得随便提高电价 公用部分用电费用需协商解决

来源:长江网 编辑:吴海东

(记者张隽玮)昨日,省物价局举办新闻通气会,重申电力非直抄用户用电价格政策,不允许对非直抄用户在政府目录电价之上加价收费,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省物价局通报的案例显示,一老小区为小区内单位转供电,算上分摊的电价以及正常线损、路灯等费用,租户的电价变相增加三成。“重申和规范非直抄用户电价监管,目的就是避免此类用户的不合理支出。”相关负责人表示。

电力非直抄用户,又被称为电力合表用户,指的是因电网企业没有直接抄表收取电费,而通过总表向电网企业代收代缴的用户。由于用户向房主、物业等中间环节缴费,因利益驱动而存在灰色环节。

省物价局表示,在小区部分,同一总表内因包括线损在内的公用部分用电费用,其收费方法和标准应由业委会协商解决,并将结果向全体用户公布,不得以提高电价标准的方式向用户捆绑收取。如果是出租房或城中村出租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未安装电表计量,则应考虑居住面积或居住人口、居住用户用电器的功率等因素合理分摊总电表费,不能利用电费分摊借机涨价。2012年出台的规范出租房电费结算行为通知中规定,电费结算凭证经承租人和出租人确认后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出租人妥善保管凭证不少于两年。

据悉,省物价部门还将与电力部门一道,加大一户一表的改造力度,防止合表用户增量,减少存量,维护目录电价政策严肃性。若出现价格违法行为,最高将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当天,省物价局还透露,将开展以建材、集贸市场为重点的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至明年10月,计划实现建材和集贸市场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90%;到2020年全覆盖。

有不明码标价行为的商家,将受到5000元以内的罚金处罚。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将被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将按照情节严重情况,处以5万-50万元的罚金。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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