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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入土为安”,可入土几十年的老人坟墓突然间被挖出并转移,甚至丢失了遗骨,由此引发了一场离奇的诉讼案件。10月27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侵权案,双方当场履行完毕,收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原告冯某父母几十年前去世后,合葬于济宁市居北村果园墓地,此处土地后来由被告张某承包。今年7月上旬,张某因需要盖房,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挖掘机毁掉坟墓,盖上围墙,并自行将棺木、遗骨转移他处,导致部分遗骨丢弃无法寻找。原告认为张某侮辱了自己的祖先及后人,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给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于是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对于这起特殊的案件,任城区法院非常重视,承办法官一方面从立案开始就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及时掌握他们的心态和情绪,灵活运用面对面和背靠背调解方法,为案件调解成功打好基础。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多次深入村中,与村两委、家族长者以及和双方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人交流,让他们协助调解。经过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张某书面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赔偿坟墓被挖坏的经济、精神等一切损失23000元。原告于月底前自行找挖掘机在被告张某宅基地规定范围内挖掘搜寻祖先遗骨,被告予以积极配合。
10月27日上午,在法官的现场监督和法警的配合下,原告顺利地在被告宅基地一定范围内挖地寻找遗骨,被告也履行了调解书其他义务。
图①:挖地寻找遗骨时引发争议,法官现场调解。
图②:法官为原、被告释法。
图③:法官现场填写调解协议。
图④:原、被告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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