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欧阳美文记者洪本佳报道: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将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的运行将标志着我市纳入监管范围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实行网络监管,实现“三公”经费支出“全程留痕、阳光运行”。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对进一步加强公务消费管理,规范公务消费支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积极意义。
“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是以规范公务消费为目标,以公务消费事项为主线,以消费凭证监管为手段,以预算指标控制为基础,以资金审核支付为抓手,通过构建以公务消费审核支付管理系统、财政集中支付大平台和财务核算一体化信息服务系统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监管网络平台,形成公务消费事项事前申报、事中审核、事后核算的财政资金监管新模式,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含购置、维修、装饰、加油、保险等)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品购置费暂不纳入监管)进行动态监管。
该监管平台建立后,全市各预算单位对“三公”经费支出报账要严格实行“三单”报账制,即每一笔“三公”经费支出报销均需要同时提供消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消费明细清单,公务接待报账还要有来人单位公函和单位接待审批单。
“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相关报表和数据由平台自动汇总生成,各预算单位的公务消费支出预算和支出标准可导入系统,实行总额控制,及时消费预警。按照中纪委有关规定,对一些高档消费如“燕鲍翅、烟、高档酒、会所保健中心、按摩、高尔夫”等进行自动扫描预警,一律不能支出。预警功能设置端口将分别开放给预算单位和监管单位,实现及时监控。
各预算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公务消费支出负直接监管责任;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公务消费支出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处理;财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务消费支出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或者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