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1 星期六

加强诉调对接福建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林峰峰

11月2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基本情况以及近期制定下发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据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鸣介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涉及面广和成本低成效明显等特点,能调动各界力量共同促进社会和谐。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形成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合力,强化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拓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保障支持力度,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创造良好条件。201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和邀请协助调解案件约37万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约43000件,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值得一提的是,各地法院重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形式多样,渠道得到拓宽,对接更加紧密。普遍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强化与行政机关、综治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和组织的诉调对接。一些法院还在外部设立具有各自特色的诉调对接平台。如福州仓山法院在市二医院设立医患纠纷法律服务中心,石狮、同安等法院在工业集中区设立“外来员工纠纷援助中心”,做到哪里有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就延伸到哪里。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李凤鸣指出,各级妇联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构建组织调解网络体系,全省市县妇联共建立起了101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乡(街)、村(居)妇女之家普遍成立婚姻家庭调解室,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此外,《实施意见》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平台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大调解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长效机制,完善对接程序、促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工作规范有序、推动多元调解的创新发展,加强队伍建设、调动专兼职调解员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积极性、狠抓改革的落实等七个方面,对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作出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突出党的领导、突出平台搭建、突出制度机制、突出福建特色、突出队伍建设、突出责任落实。

何鸣表示,下一步福建高院将以《实施意见》的出台颁布为契机,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元解纷体系,进一步强化法院与非诉解纷组织、人员的诉调对接衔接,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配套,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举措,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深入发展。(刘应平周瑞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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