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松松记者汪东平)记者日前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今年我市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已完成13个,其余项目预计年底可全部完工。
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在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督导作用,切实加强项目监管工作,加大对各治理项目的管理力度,深入施工一线开展项目调度、施工考核、实地检查等监管工作,强力推进施工进度,有效保证了地质环境项目按时间、按进度、按质量完成。
据悉,今年我市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环境治理等在建项目18个,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4413万元,其中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4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4个。目前已完工项目13个,使用资金1934.7万元,项目惠及修水县、德安县、彭泽县、瑞昌市等4县市,其余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年底可全部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