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日讯 近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在官网发布了京文执罚(2016)第5010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华文益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被处以贰仟元罚款。

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官网截图
记者了解到,北京华文益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段玉娥,北京华文益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处以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
资料显示,《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应查验供货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留存复印件或电子文件,并将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至少保存两年,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