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11月2电 (詹托荣)今年2月,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蓬莱人民法庭庭长林剑东,在调解案件时突发心肌梗塞因公殉职,年仅49岁。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决定追授林剑东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据了解,林剑东在基层法院工作28年,共审结各类案件1784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缠诉闹访。
最高院指出,林剑东同志忠诚履职、一心为民,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了司法事业。“他工作上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经常加班加点、放弃节假日休息,直到病危仍惦记着案件的审理;生活中简朴节约、热心公益,常常穿着衣领被磨破的衬衫,每年还坚持为慈善基金捐款,曾7次无偿献血。”
林剑曾先后被评为福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先进工作个人、泉州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工作者,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在因公殉职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追授其“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追记个人二等功;今年5月,荣登中央文明办评选的“中国好人榜”。(詹托荣、徐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