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签字认可处罚决定
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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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10时20分许,该大队腾越派出所通报称:“刚才接到腾冲某旅行社导游杨某报警,称其在腾冲市腾越镇热海路绮罗商贸城丝路碧玉公司翡翠商铺带团过程中,被游客打了一嘴巴,请出警帮助处理。”
接报后,经旅警现场调查了解,当日10时许,游客卢某(女、现年32岁、北京市东城区人)随团到该公司翡翠商铺内参观购物过程中用手机拍摄视频,导游杨某发现后劝阻其不要拍照,卢某不听劝解,便与导游杨某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游客卢某用右手打了导游杨某左脸一巴掌,还将前来劝架的该公司员工何某右手掌咬了一口,后被在场众人隔开。
后民警依法将涉嫌殴打他人的游客卢某口头传唤至腾冲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办案区接受询问调查,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和在场证人,违法嫌疑人卢某殴打导游杨某某、咬伤绮罗商贸城丝路碧玉公司员工何某某右手掌的违法行为属实。记者从该大队复制的该公司监控视频上也清楚地见证了这一过程。据腾冲市中医院伤情鉴定表明,杨某造成左脸软组织挫伤,何某造成右手背皮肤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