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6 星期五

花季少年流窜作案13起被起诉

来源:中国网 编辑:颜学辉

中国网11月2日讯 攸县一名1999年出生的小伙儿,2015年因抢劫罪被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却不知悔改,2016年在多地流窜偷盗被抓。于2016年11月1日,被攸县人民检察院以犯盗窃罪提起公诉。

2016年6月13日凌晨1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易某到醴陵市船湾镇船湾村八二组,从被害人(谢某)家屋后窗户爬窗入户,在谢某家一楼沙发裤子内盗得800余元现金,后从后门逃离。逃离后,易某再次返回将谢某停在一楼大厅的黑色女式摩托车盗走。经公安机关对线索的反复排查,以及指纹的配比,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易某,将其抓获归案。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易某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期间,在攸县、醴陵两地入户盗窃13起,经鉴定,涉案财物高达一万余元,易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情节严重,且易某已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此案已起诉至攸县人民法院等待审理。

早在2015年3月10日,易某犯抢劫罪,因情节轻微,又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衡山县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据了解,易某从小跟着奶奶相依为命,而今奶奶年事已高,对他缺乏管教,而且生活拮据又过早进入社会,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检察官在痛心易某在花季误入歧途,荒废青春的同时,又必须强调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只要触犯了法律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讯员 洪溪 凌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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