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杨洋通讯员任宣)为了做好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质量点评会,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9个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13所与新获得立法权的市建立合作关系的高校的专家、学者对该条例进行点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佳主持会议。
据了解,该条例是江门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法规,在该市立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对潭江三大污染源(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了相关规定,其中包括黑臭水体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