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斌
治军之道,成之于严,失之于松。严则所向披靡,松则溃不成军。军队越是现代化、正规化,越应该从严治军。在长期的和平环境中,部队容易松懈,正因为如此,强军就更要严格,丝毫不能懈怠,必须坚持以严求实。只有依法从严治军,才能维护我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才能保证军队有纪律、有秩序、有团结、有战斗力。
以严求实,必须严之有据,要在落实法规制度上下功夫。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令条例作为我军几十年治军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我军的性质、宗旨、军事思想以及作战原则,反映了部队训练、管理、基层建设的客观规律,是从严治军最好的规矩和尺度。依照条令条例抓工作,就不会出现偏差。相反,另搞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则可能该抓的没抓好。因此,各级领导和机关应带头树立法规制度是部队建设的基本依据、依法办事是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知法懂法是带兵人的基本素质等观念,严格按条令条例规范部队行动,坚决纠正不按法规制度办事、违背条令条例的现象,克服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断提高正规化建设水平。
以严求实,必须坚持,从严到底。从严治军是一项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反复性的工作,需要始终如一的抓紧、抓细、抓实。有的单位注重突击抓,忽视抓经常。这种一阵风式的做法,虽然有短期效果,但从根本上讲,并不是从严治军。带来的后果是“风”来即严、“风”过即散,还留下形式主义的痼疾。真正意义上的从严,是始终如一、善始善终。出了问题要严,没有问题也要严;上级检查时要严,没有检查时也要严;关键时期要严,平时也要严。这样才能严到实处、严出效果。
以严求实,必须敢于较真碰硬,敢于解决棘手问题。对部队建设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应紧盯不放,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绝不能睁只眼闭只眼,这才是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表现。有了这份一心为公、一切从部队建设和实现强军目标的高度事业心、责任感,才会不计名利得失,敢抓敢管敢较真,真正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尽好每天必尽的职责,严格每天必严的规矩,办好每天必办的事情,把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