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一声巨响,同安区集安路一家川菜馆发生燃爆事故,事故造成店内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值得注意的是,这家餐馆使用的是新型燃料——醇化油。那么,到底什么是醇化油?它在厦门的使用情况如何?
本报记者 何炳进
释疑 为何有店家使用醇化油?
前天上午,同安区安监、建设、消防等部门联合对一些餐饮店展开排查,主要针对使用醇化油的餐饮店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
“醇化油越来越受餐饮店的青睐,使用醇化油代替液化气的餐饮店也逐年增多。”同安区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从2014年11月26日开始,厦门中小餐饮场所(经营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禁用50公斤液化气钢瓶,醇化油成了很多店家的替代首选;另外,醇化油的价格比液化气相对便宜一些,也是不少商家选择它的重要原因之一。
记者走访了厦门多家餐饮店发现,快餐店等小型餐饮店依然使用液化气,醇化油只存在于少部分较大的餐馆中。“单纯使用醇化油的商家比例不高,但量较大,因为大多是一些大的餐馆或宾馆。”思明区燃气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称,醇化油的使用前几年就已出现,而且逐年增多,目前依然是在大场所使用。
不过,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商家使用醇化油的行为似乎没有相应的监管部门。
监管 销售醇化油需要办证
要想使用醇化油,必须要有人卖。记者从厦门市安监局了解到,经营醇化油的企业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才行。
“醇化油是一种较新型的燃料,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禁用醇化油,但可以确定的是醇化油的组成部分大部分是甲醇,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文件,醇化油的经营需要到安监部门办证。”市安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第五条提到:“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作为一种新型燃料,只有从有资质的企业购买才能放心使用。记者了解到,思明区目前并没有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而湖里区的确有办理这个证并经营醇化油的企业。
使用 不能和液化气混用
同安区多部门联合排查,主要检查两个方面。一是醇化油是否存在混用的情况。一些商家存在同时使用醇化油和液化气的情况,这是不允许的。检查的另一个方面是醇化油的存放情况。“建议商家把醇化油储罐放在低温、合适的场所,不能放在厨房内。”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称。
一些商家称,使用醇化油会更安全。但思明区燃气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并没有这种说法。“两种燃料燃烧时一种是液态,一种是固态,使用方法不当的话,都会有危险,并没有使用哪一种更安全的说法。”工作人员称,尤其是同时混用了醇化油和液化气,二者互相影响下,安全隐患反而更大。
但记者也从多个部门了解到,经营醇化油有人管,混用醇化油和液化气有人管,但只使用醇化油,却存在法律空白,既无主管部门,也没有明确的使用标准和规范。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这种新型燃料在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后才出现,只有尽快完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监管到位,尽量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什么是醇化油?
成分
醇化油属于醇基燃料的一种,是一种较新的燃料。醇基燃料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物质为主体配置的燃料,以液体或者固体形式存在的。
价格
醇化油的价格比液化气相对便宜,这是不少商家选择它的重要原因之一。
用途
单纯使用醇化油的商家比例不高,但量较大,大多是一些大的餐馆或宾馆。
相关
安监部门
将严格排查
在使用醇化油的相关法律法规空白完善之前,依然需要尽可能排除安全隐患。同安区的安监部门就表示,今后将展开拉网式的检查,排查所有使用醇化油的商家。之后,安监部门将会组织售卖和使用醇化油的企业培训、宣传相关的安全知识。
另外,同安区的安监部门也将加强执法力度,联合消防、建设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混用醇化油的情况,劝导不听后将进行没收。(厦门网(微博))